0755-36698555

加州能效CEC对电池充电系统BCS的要求简介及释疑

2012-06-28 13:26:09 栏目:能源能效
核心导读
文章脉络/关键词: CEC电池充电系统、加州能效认证、BCS能效要求、电池充电器合规、出口美国能效标准
内容摘要: 加州能源委员会(CEC)于2013年2月起实施电池充电系统(BCS)能效新规,涵盖手机、笔记本、电动工具等1.7亿套设备。该法规要求几乎所有出口至加州的BCS产品必须符合能效标准,预计每年可节省超3亿美元能源。摩尔实验室详解测试范围、实施日期、多电池系统及No-battery模式等核心合规要点。
AI 深度解读
加州能源委员会(CEC)的电池充电系统能效法规是美国各州层面最具影响力的能效政策之一,其背景源于加州庞大的能源消耗压力——该州家庭拥有超过1.7亿套电池充电设备。2013年2月生效的这项法规标志着美国能效监管从传统家电向移动电子生态系统的延伸,对全球供应链产生深远影响。政策将产品按输入功率划分为S-BCS(≤2kW)和L-BCS两类,实施差异化合规时间表,体现了监管精细化趋势。对于制造商而言,核心挑战在于理解"No-battery模式"与"Off模式"的技术区分,以及多电池系统的测试策略选择——这些细节直接影响认证成本与周期。建议出口企业提前6-12个月启动合规评估,重点关注内置电池产品的特殊测试路径,并与具备CEC认可资质的实验室建立合作。从行业视角看,该法规推动了开关电源效率技术的迭代,也为其他州乃至联邦层面的能效立法提供了范本,预示着电子产品能效监管将进入更严格的全球化阶段。

    据统计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家庭中有超过1.7亿套电池充电系统,如果都通过了CEC的能效要求,则加州每年可节省超过3亿美元的能量,可满足35万个家庭的取能要求。如下图所示:

                   

    为此,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能源委员会(CEC)修订了电器效率法规, 通过了电池充电系统(BCS)能效新要求,并将于2013年2月开始施行,届时几乎所有出口到加州的电池充电系统都需要符合此要求。加州能效CEC对电池充电系统的要求几乎涵盖所有的电池充电系统,应用范围包括手机、笔记本和平板电脑、电动工具、个人护理电器、UPS以及非公路车辆(如叉车和高尔夫球车),牵涉到镍氢、镍镉、锂电池、铅酸等各种化学类型的电池系统。故为使广大的相关客户及时了解CEC要求,摩尔实验室(MORLAB)特将CEC对电池充电系统BCS的测试、判定、注意事项、常见问题等分享如下。

    1.CEC能效要求中电池充电系统的范围是哪些?

    CEC能效要求所规定的电池充电系统包括带有电池的电子设备,从AC或DC供电,有可能会使用内部或外部电源或专配的电池充电器。限于交流输入600V以下且连接公共电网。包括特定的电池充电系统,如应急灯、UPS等。
但医疗器械产品除外,出口指示灯产品除外,三相电源产品除外,用来测试和分析电池的实验室测试设备除外,但为实验室用的测试设备提供动力的电池充电系统包含在内。

    2.对于不同产品的具体实施日期是何时?

    实施日期如下表所示:

  

    上表中S-BCS为标称输入功率不超过2kW,以及高尔夫球车(不管功率多少)。例如:手机,电话机,膝上电脑,除草机,电玩具等等。

    L-BCS为标称输入功率超过2kW,如电动工具,起重机车,清扫机等。

    3.在测试充电模式和维持模式时,开机测试还是关机测试?

    根据测试规范,电池充电系统所有的可选择性的功能,如果与充电无关,则在测试时都需要关闭。如果不能关闭的,则需要调整到最小功率状态。

    另外,如果系统有其它连接功能,如电话线、USB、TV cable、以太网等,则需要将这些连接去掉。

    4.如果整机系统配带有多个电池,是否需要测试全部电池?

    如果是多电池的充电系统,则有时不需要测试全部电池,电池的选择需要根据电池的容量、充电系统的端口数、电池电压、出货时是否直接配带电池等参数和条件来综合选择,具体选择方案可联系摩尔实验室(MORLAB)咨询。

    5.按照测试规范要求,系统需要测试No-battery模式,但若是内置式电池,是否仍需要测试No-battery模式?

    按照CEC的电池充电系统测试规范,如果是内置电池,则需要根据如下情况来选择测试No-battery模式:

    如果使用外部电源适配器,则将整机(包括内置电池)移除,仅保留适配器,取此时的测试数据。

    如果使用内置电源,但有使用用可拆分的AC电源线供电,则No-battery模式只测AC电源线,结果可以是0瓦。

    如果使用内置电源,且AC电源线也不能拆分,则No-battery 模式可填写:不适用。

    6.No-battery、Standby和Off三种测试模式的区别是什么?

    No-battery无电池模式与常说的待机模式Standby mode相同。

    在测试无电池No-battery模式时,若有手动的On/off开关,则该开关必须是on的状态。

    在测试关闭模式Off mode时,若有手动的On/off开关,则该开关必须是Off的状态。

    虽然Off模式测试时也需要将电池从系统中取出,但该模式并不算作No-battery模式。

    7.除了测试之外,电池充电系统申请CEC是否需要其它文件?
 
    除了测试之外,还需要特定的申请表格,以及一份自我声明,声明说明产品受加州法律的制约,且产品已经按照适合的测试方法进行了测试,是电池充电系统的典型代表型号,并且是比较差的功能参数,可以代表所有关联型号。

    摩尔实验室(MORLAB)是加州能效CEC认可的测试实验室,可直接进行CEC能效测试与认证。并在各种电子及其它产品的能效(ErP及LCA、能源之星、MEPS、CEC等)测试认证领域有着丰富的项目经验,并有一批对相关标准、技术法规有充分了解的技术专家,可帮助您的产品更快,更好的通过各国节能认证的要求。

    如需更多资料,请发信到以下地址:Service@morlab.cn或致电:0755-36698555。

常见问题
Q: 哪些电池充电系统产品需要符合CEC能效要求?
A: CEC能效要求涵盖几乎所有从AC或DC供电的电池充电系统,包括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电动工具、个人护理电器、UPS以及非公路车辆(如叉车和高尔夫球车)等,涉及镍氢、镍镉、锂电池、铅酸等各种化学类型。但医疗器械、出口指示灯、三相电源产品以及实验室测试设备除外。
Q: S-BCS和L-BCS的区分标准是什么,实施日期有何不同?
A: S-BCS指标称输入功率不超过2kW的产品(以及所有高尔夫球车),如手机、电话机、笔记本电脑、除草机、电玩具等;L-BCS指标称输入功率超过2kW的产品,如电动工具、起重机车、清扫机等。两类产品的具体实施日期需参考CEC发布的官方时间表,企业应根据产品功率等级提前规划认证流程。
Q: 内置电池的产品如何测试No-battery模式?
A: 内置电池产品的No-battery模式测试分三种情况:使用外部电源适配器时,移除整机仅测适配器;使用内置电源但AC电源线可拆分时,仅测AC电源线(结果可为0瓦);若AC电源线不可拆分,则No-battery模式可填写"不适用"。
扫二维码关注摩尔实验室

了解行业最新资讯,为您的产品保驾护航

解答各种产品认证检测问题,为您的产品保驾护航

上一篇: 欧盟通报空间加热器和热水器ErP生态设计
下一篇: 墨西哥制订家用洗衣机最低能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