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于2018年5月发布7项指令修订RoHS铅豁免条款,涉及钢、铝、铜合金及电子元器件等材料的铅含量限值,分阶段设置2021至2024年不等的到期日,2019年7月正式生效,出口企业需密切关注合规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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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欧盟RoHS修订关于铅的豁免条款

2018-05-25 18:00:55 栏目:化学动态
核心导读
文章脉络/关键词: 欧盟RoHS指令、铅豁免条款修订、电子电气产品合规、RoHS 2018/736、有害物质限制指令
内容摘要: 欧盟于2018年5月发布7项指令修订RoHS铅豁免条款,涉及钢、铝、铜合金及电子元器件等材料的铅含量限值,分阶段设置2021至2024年不等的到期日,2019年7月正式生效,出口企业需密切关注合规时间节点。
AI 深度解读
此次RoHS铅豁免条款修订反映了欧盟在环保目标与产业现实之间的平衡考量。从政策背景看,铅作为传统工业材料在合金加工、电子焊接等领域具有不可替代的技术特性,但长期存在环境健康风险。本次修订将豁免期限按产品类别差异化设置:一般电子电气设备需在2021年7月前完成替代,而医疗设备、工业监测仪器等高技术门槛产品则获得更长缓冲期,体外诊断设备延至2023年,工业控制仪器更宽限至2024年。这种阶梯式安排既给予企业技术转型空间,也传递了明确的退出信号。对出口企业而言,需立即启动供应链审查,重点核查钢铝铜基材、焊料、陶瓷电容等关键物料的铅含量状态,同时评估替代材料的技术可行性与成本影响。长远来看,豁免收紧将加速无铅焊接、再生铝提纯等绿色技术的产业化应用,重塑全球电子制造业的竞争格局。
2018年5月18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指令 (EU) 2018/736~ (EU) 2018/742共7条指令,修订欧盟RoHS指令附件III对不同物质中关于铅含量的豁免条款。该指令的生效时间为2019年7月1日。
豁免条例:

豁免     适用范围及日期
6(a) 铅作为一种合金元素,在用于加工的钢和镀锌钢中铅含量不超过0.35(wt)。     到期日:
l 第8类和第9类中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l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截止至2023年7月21日;
l 第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11类,截止至2024年7月21日。
6(a)-I 铅作为一种合金元素,在用于加工的钢中铅含量不超过0.35%(wt),在用于批量热浸镀锌钢中铅含量不超过0.2%(wt)。
 
    第1至第7类和第10类,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6(b) 铅作为一种合金元素,在铝合金中铅含量不超过0.4%(wt)。     到期日:
l 第8类和第9类,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l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截止至2023年7月21日;
l 第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11类,截止至2024年7月21日。
6(b)-I 铅作为一种合金元素,在铝合金中铅含量不超过0.4%(wt),若其来源于回收的含铅铝废料。     第1至第7类和第10类,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6(b)-II 铅作为一种合金元素,在用于加工的铝中铅含量不超过0.4%(Wt)。     第1至第7类和第10类,截止至2021年5月18日。
6(c) 在铜合金中铅含量不超过4%。     到期日:
l 第1至第7类和第10类,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l 第8类和第9类,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l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截止至2023年7月21日;
l 第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11类,截止至2024年7月21日。
7(a) 高熔融温度型焊料中的铅(例如:铅基合金中铅含量≥85%)     l 适用于第1至第7类和第10类(本附件第24点所列申请除外),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l 第8类和第9类,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l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截止至2023年7月21日;
l 第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11类,截止至2024年7月21日。
7(c)-I 电子电气器件的玻璃或陶瓷(电容中介电陶瓷除外)中的铅,或玻璃或陶瓷复合材料中的铅(例如:压电陶瓷器件)     l 适用于第1至第7类和第10类(本附件第34点所列申请除外),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l 第8类和第9类,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l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截止至2023年7月21日;
l 第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11类,截止至2024年7月21日。
24 通孔盘状及平面阵列陶瓷多层电容器焊料所含的铅。     到期日:
l 第1至第7类和第10类,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l 第8类和第9类,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l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截止至2023年7月21日;
l 第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11类,截止至2024年7月21日。
34 金属陶瓷微调电位器中的铅     到期日:
l 第1至第7类和第10类,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l 第8类和第9类,除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和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外,截止至2021年7月21日;
l 第8类体外诊断医疗设备,截止至2023年7月21日;
l 第9类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和第11类,截止至2024年7月21日。
 
       成员国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公布符合本指令所必需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本指令自欧盟官方公报公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即2018年6月7日。
参考链接: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L:2018:123:T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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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Q: RoHS铅豁免条款修订后,企业最晚需要在什么时间完成合规转换?
A: 不同产品类别的截止日期不同:一般电子电气设备(第1-7类、第10类)需在2021年7月21日前完成;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可延至2023年7月21日;工业监测控制仪器及第11类产品最晚可至2024年7月21日。企业应根据自身产品类别倒排合规计划。
Q: 哪些材料或元器件受到本次铅豁免修订的重点影响?
A: 主要包括四大类:加工钢与镀锌钢(铅含量≤0.35%)、铝合金(铅含量≤0.4%)、铜合金(铅含量≤4%)、以及高熔点焊料、陶瓷玻璃器件、通孔盘状电容器焊料和金属陶瓷微调电位器等电子元器件。
Q: 本次修订指令从何时正式生效,成员国需要做什么?
A: 指令于2018年6月7日生效,但实际执行日期为2019年7月1日。各成员国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国内法律转化,公布符合指令要求的法规体系,企业应关注目标市场的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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