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建议将六价铬列入REACH法规附件17限制清单,拟禁止与皮肤接触的皮革制品中六价铬含量超过3毫克/千克。该法规预计2015年第一季度生效,旨在保护消费者和工人免受皮肤过敏风险,测试方法采用EN ISO 17075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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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建议六价铬列入REACH法规附件17的限制清单

2013-10-17 10:29:29 栏目:化学动态
核心导读
文章脉络/关键词: REACH法规、六价铬限制、皮革制品检测、SVHC高度关注物质、EN ISO 17075测试方法
内容摘要: 欧盟建议将六价铬列入REACH法规附件17限制清单,拟禁止与皮肤接触的皮革制品中六价铬含量超过3毫克/千克。该法规预计2015年第一季度生效,旨在保护消费者和工人免受皮肤过敏风险,测试方法采用EN ISO 17075标准。
AI 深度解读
六价铬作为工业广泛使用的化学物质,长期暴露可引发严重皮肤过敏反应甚至致癌风险。欧盟此次将六价铬纳入REACH附件17限制清单,标志着从自愿性SVHC通报向强制性全面禁令的关键转变。该政策与德国现行玩具及消费品法规接轨,形成统一监管框架,显著降低出口企业合规成本。对于中国制造企业而言,需重点关注皮革鞣制工艺替代方案,建立从原料采购到成品检测的全链条管控体系。建议企业提前12-18个月启动供应链排查,选择经EN ISO 17075认证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预测试,避免2015年法规生效后的贸易壁垒。这一举措也预示着全球化学品监管趋严,欧盟正通过REACH法规持续扩大受限物质范围,推动皮革行业向绿色制造转型。

    欧洲委员会已经向世贸组织(WTO)通报了其修订REACH法规(EC)1907/2006附件17关于皮革制品及含有皮革部件的制品中六价铬复合物的委员会法规草案。拟议的生效日期为2015年第一季度。

  法规草案禁止市场上任何与皮肤接触的皮革制品及含有皮革部件的制品中含有3毫克/千克或以上的六价铬。拟议限定并不适用于在法规生效后的一年之内终止使用的二手制品的销售。

  根据法规草案,拟议限定主要集中在常见或合理预见情况下直接或间接皮肤接触所致的皮肤过敏风险。拟议限定并不仅限于保护消费者,同时也保护了在工作车间通过例如穿着皮革手套或皮鞋而暴露于六价铬复合物的工人。

  表1.REACH法规目录47附件17中六价铬的限制范围和测试方法

物质

范围

拟议的测试方法

要求

六价铬复合物

与皮肤接触的皮革制品及含有皮革部件的制品(不适用于在法规生效前在联盟境内终止使用的二手货)

EN ISO 17075

< 3 毫克/千克

    REACH法规中关于皮革产品中拟议的六价铬含量将与德国对玩具及其他消费品的皮革材料的六价铬限制的现行规例保持一致。2010年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已将六价铬氧化物和其他六价铬复合物添加至SVHC高度关注物质列表的候选清单中。

摩尔化学实验室(MORLAB)是最早提供RoHS和REACH指令的第三方实验室,可为客户提供完整的RoHS及其REACH指令的测试与应对指导。

    如需更多资料,请发信到以下地址:Service@morlab.cn或致电:0755-36698555

 

常见问题
Q: REACH法规附件17对六价铬的具体限值是多少?
A: 法规草案规定,与皮肤接触的皮革制品及含有皮革部件的制品中,六价铬含量不得超过3毫克/千克,测试方法采用EN ISO 17075标准。
Q: 该限制是否适用于二手皮革制品?
A: 拟议限定不适用于在法规生效后一年之内终止使用的二手制品的销售,但法规生效前已在欧盟境内终止使用的二手货完全不受限制。
Q: 企业应如何应对这一法规变化?
A: 建议企业选择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如MORLAB)进行EN ISO 17075标准测试,提前排查供应链,优化皮革鞣制工艺,确保产品在2015年法规生效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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