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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EN302209

2015-01-04 17:14:40 栏目:通讯专栏
1. 适用范围
此标准适用于特殊近距离感应数据设备:
感应线圈天线;
天线连接口或完整天线;
用于警报,识别系统,遥控和遥感勘测等。
标准包含的无线设备的最大辐射场强应该满足下表:
 
 
2. 接收机分级:
 
 
3. 测量接收机带宽和检波方式要求
 
 
4. 发射机要求:
4.1发射机的载波输出电平
4.1.1 H-field(辐射)
测试应该在10米法开阔场进行,任何测量值必须高于背景噪声6dB。特殊情况下,其他测试距离也适用,在此情况下,其测量值可以由10米法推算。测试天线为屏蔽环形天线。正常和极限条件下的最大场强值应满足如下限值:
 
注:dBuV-51.5= dBuA/m

 
5. 发射机杂散发射
杂散发射应该在正常条件下测试,以下二选一:
1 a)仿真天线端的功率(传导杂散发射);和
b) 设备结构和壳体辐射出来的有效辐射功率或场强(壳体辐射);或者
    2  壳体和完整天线辐射出来的有效辐射功率或场强。
5.1传导杂散发射(≥30MHz)限值
 
5.2 辐射杂散发射(<30MHz)
 
5.3 有效辐射杂散功率(≥30MHz)限值
5.4 占空因子等级
在一个1小时周期内,其占空因子不能超过下表中的值:
 
 
6. 接收机要求
6.1 阻塞限值
阻塞率在任何规定频率内,不应低于下表给定的值。杂散响应频率除外。 
1.2 接收机杂散发射
杂散发射应该在正常条件下测试,以下二选一:
1 a)仿真天线端的功率(传导杂散发射);和
b) 设备结构和壳体辐射出来的有效辐射功率或场强(壳体辐射);或者
    2  壳体和完整天线辐射出来的有效辐射功率或场强。
6.2.1辐射发射(<30MHz)
30MHz以下的杂散不应超过10米处产生的H-field(dBuA/m),如下表
 
6.2.2 辐射和传导发射(≥30MHz)
测量值不应超过2nW e.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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