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36698555

美国能源部继续推进多项节能条例的制定

2011-04-22 13:49:26 栏目:能源能效
核心导读
文章脉络/关键词: 美国能源部节能条例、DOE产品认证要求、微波炉能耗测试程序、能源独立与安全法案、能效合规认证、美国市场准入标准
内容摘要: 美国能源部(DOE)持续推进多项节能条例制定,包括修订产品认证合规条例、建立抽样方案与年度认证制度,并更新微波炉能耗测试程序。新规要求未认证产品须于2011年7月5日前完成在线认证,仅符合标准的产品方可在美国市场销售。
AI 深度解读
美国能源部此次条例修订源于奥巴马政府时期对能源立法的系统性执行,涉及1975年、2005年及2007年三部核心能源法案的落地实施。从政策背景看,这标志着美国能效监管从自愿性向强制性认证体系的转型,通过建立符合性认证管理系统(CCMS)实现全链条数字化监管。对制造商而言,新规意味着合规成本上升——需建立完整的符合性记录保存机制,并应对与联邦贸易委员会联动的通报计划。值得关注的是,微波炉测试程序首次纳入IEC 62301国际标准,体现美国能效标准与国际接轨的趋势。对于出口企业,建议重点关注三点:一是7月5日认证截止期限的紧迫性,二是待机功耗测量方法的技术变更,三是年度认证维护的长期合规负担。这一政策动向也预示着全球主要经济体正加速构建绿色贸易壁垒,能效认证将成为电子产品国际竞争的新门槛。


    近来美国能源部(DOE)一直按照奥巴马的要求,推进执行”能源独立与安全法案(2007)”, “能源政策和保护法案(1975)”以及”能源政策法案(2005)中的能效要求,测试程序针对一系列家用及商用产品的相关要求.

    目前DOE已起草了一份议案,修订和扩大”能源政策和保护法案(1975)”所管制的某些消费品,商用和工业用产品的认证,符合性和执行条例.新条例提供了抽样方案,这可用于确定产品是否符合现有标准,又可在制造商向DOE提交符合性声明和认证报告时,保存符合性记录的使用, 同时也可在对错误证书和未能符合适用标准的情况采取行动时使用.

    该条例还采纳了一项强制性的年度认证申请要求, 并设置了一项通报计划与联邦贸易委员会对消费产品的计划紧密关联.在DOE自我认证的实施框架下,只有向DOE证明其产品符合适用标准的产品才能在美国销售.

    条例管制的任何产品或设备,如果其基本型号未在之前向DOE进行认证,那么必须在2011年7月5日或之前,使用DOE的在线认证工具(即符合性认证管理系统)进行认证.如果之前做过认证,制造商则被要求根据10 CF 429.12的要求提交修改过的认证数据.

    另外DOE还修订了微波炉能耗测试程序, 从2011年4月8日开始生效. 新版程序提供了待机和关机模式下的测量方法. 这些修改参考了IEC 62301标准(家用电器-待机能耗的测量)并纳入到了DOE测试程序. 此外, 还采纳了以IEC62301规定为基础的型号定义, 以及这些规定如何适用于微波炉待机和关机能耗测量的说明.利益相关方可在2011年9月6日前对这些修订内容提交评论.

    美国能源部, 环保署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最近有不少关于能源、能效方面的新政策颁布, 摩尔实验室(MORLAB)正密切关注着新政策所带来的变化,并将及时通过给我们的客户关于新政策所关注的重点及其相应的应对方案.

    如需更多资料,请发信到以下地址:Service@morlab.cn或致电:0755-36698555。

常见问题
Q: 哪些产品需要在美国能源部进行认证?
A: 根据修订后的条例,受"能源政策和保护法案(1975)"管制的消费品、商用和工业用产品均需认证。具体包括家用电器、商用设备及工业用产品等,其基本型号若未曾在DOE认证,须在2011年7月5日前通过在线认证工具完成认证。
Q: 微波炉能耗测试程序有哪些重要变化?
A: 新版测试程序于2011年4月8日生效,主要变化包括:新增待机和关机模式的能耗测量方法,采用IEC 62301国际标准作为技术依据,并明确了型号定义及测量适用规则。利益相关方可在2011年9月6日前提交评论意见。
Q: 制造商如何确保产品符合DOE的新认证要求?
A: 制造商需采取以下措施:使用DOE的符合性认证管理系统(CCMS)进行在线认证;建立并保存符合性记录;按10 CFR 429.12要求提交或更新认证数据;遵守强制性年度认证申请要求;确保产品符合适用能效标准后方可在美国市场销售。
扫二维码关注摩尔实验室

了解行业最新资讯,为您的产品保驾护航

解答各种产品认证检测问题,为您的产品保驾护航

上一篇: 中国目前对照明设备的能效要求
下一篇: 美国电光源标签的执行日期确定为2012年1月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