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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PA和DOE发布新规以促进能源之星计划

2010-04-28 17:47:20 栏目:能源能效
核心导读
文章脉络/关键词: 能源之星认证、EPA新规、DOE能源政策、能效标签审核、认可实验室检测
内容摘要: 2010年4月,美国EPA与DOE联合发布能源之星认证新规,取消自动化审批,强化EPA人工审核,并要求测试报告须由认可实验室出具。新规覆盖60余类产品,旨在提升标签可信度,防止滥用。
AI 深度解读
能源之星计划自1992年推出以来,已成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能效认证标识之一,但近年来因部分产品实际能效与标签不符而饱受质疑。2010年4月EPA与DOE的联合改革,标志着该计划从"自我声明"模式向"强制验证"模式的重大转型。背景层面,此前厂商仅需在线提交数据即可自动获批,导致监管漏洞;新规要求EPA逐案人工审核,并将认可实验室要求从窗户、灯具等少数品类扩展至全部60余类产品,实质构建了第三方检测+政府背书的二元监管体系。对制造商而言,合规成本将显著上升,尤其是中小型企业需重新规划认证预算与周期;对出口贸易而言,未获EPA批准的产品将丧失进入美国政府采购清单的资格,直接影响北美市场准入。从行业意义看,此举为后续全球能效标签互认机制提供了监管范本,也预示着绿色贸易壁垒的进一步技术化。建议相关企业即刻梳理产品线认证状态,优先与EPA认可实验室建立合作,并关注年底生效的扩展品类清单。

    据美国环保署EPA官方网站消息,2010年4月14日,美国环保署(EPA)和能源部(DOE)联合宣布了能源之星产品认证流程的变化,新的变化确保只有符合计划要求的产品才能使用能源之星标签。

    其具体的措施是:

    1.不再使用之前的自动化审批程序。

    希望其产品获得能源之星标志的厂商,在加贴标签前必须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及结果供EPA审核和批准。接着,EPA会对能源之星的资格审批程序进行详细审查,EPA已加强了其审批制度。所有新的资格申请将由EPA单独进行审查和批准。EPA将从4月18日开始接受新的申请。 这个措施即时生效。

    2.能源之星计划合作伙伴公司需有特定产品通过EPA审查及批准。

    申请能源之星计划合作伙伴的公司,除非EPA批准该公司所递交的特定能源之星合格产品,将无法获得能源之星认证标志。

    3.测试报告需要由认可实验室出具

    EPA和DOE正在进一步加强认证过程,要求所有寻求能源之星标签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提交来自于批准/认可实验室的测试报告。目前,对于某些产品类别,包括窗户、门、天窗和紧凑型荧光灯,需要在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检测。新的认证程序要求将扩展到能源之星计划下的60多种产品类别。该新要求将在今年年底生效。


    如需更多资料,请发信到以下地址:Service@morlab.cn或致电:0755-86130318。

常见问题
Q: 能源之星新规对制造商的主要影响是什么?
A: 新规取消了自动化审批,制造商必须提交完整检测报告供EPA人工审核,且测试须由认可实验室完成。这将延长认证周期、增加合规成本,但未获批准的产品将无法使用能源之星标签,影响北美市场销售。
Q: 哪些产品类别需要认可实验室的测试报告?
A: 目前窗户、门、天窗和紧凑型荧光灯已强制要求认可实验室检测,2010年底新规生效后,这一要求将扩展至能源之星计划下的全部60多种产品类别。
Q: 企业如何申请能源之星计划合作伙伴资格?
A: 企业需向EPA提交申请,并确保至少有一款特定产品通过EPA的审查及批准,方可获得能源之星认证标志的使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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