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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与广电博弈国内IPTV主导权 庞大市场是诱因

2005-09-13 09:12:15 栏目:通讯专栏
核心导读
文章脉络/关键词: IPTV主导权、电信广电博弈、IPTV牌照发放、三网融合政策、宽带电视市场、运营商内容准入
内容摘要: 2005年电信与广电围绕IPTV主导权展开激烈博弈。中国电信总工程师韦乐平首次公开表态,强调IPTV基于电信网络且功能远超视频服务,暗示广电不应独占牌照审批权。双方争夺背后是2010年预计达1.28亿用户的庞大付费电视市场,以及数亿潜在宽带用户的商业利益。
AI 深度解读
这场IPTV主导权之争折射出中国信息产业深层次的体制矛盾。上世纪90年代国家计委75号文件确立的广电与电信分业经营格局,在IP技术融合趋势下遭遇根本性挑战。电信方面将IPTV定义为
  在平息了4个月后,关于IPTV(基于IP技术的交互式宽带网络电视)主导权争论声再度响起。昨天,中国电信集团总工程师韦乐平面对媒体首次公开表示,IPTV并非简单的提供电视和视频节目,而是以电信网为基础,暗示广电不能单方面主导IPTV产业链。业内人士认为,未来IPTV潜在的庞大市场是引发电信和广电争夺主导权的主要原因。

  牌照博弈

  “IPTV并非简单的视频节目,而是可以提供互动广告、电子交易等多功能服务。因此要实现IPTV,需要借助电信运营商的宽带网络。”在昨天韦乐平的公开表态后,中国电信对进入IPTV的渴求溢于言表。

  但现状是,电信运营商对IPTV的渴求,实际上被广电总局的“牌照”批文无情地挡在门外。今年5月13日,广电总局发布《广电总局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这则文件称,广电总局将对全国从事网络传播视听业务单位进行清查,未获批准的,在6月15日前必须停止违规开办的业务。

  而雪上加霜的是,5月10日,广电总局将首张IPTV牌照发给上海文广集团,同时宣布废止此前已经同意的60多个运营资格。

  加上被业内认为铁定获牌的央视,电信运营商再次被排除在广电总局的IPTV牌照门槛之外。但与此对应的是,电信和网通对IPTV仍然趋之若鹜。

  此前,对IPTV的牌照发放权,业内一直存在较大争议。而其中的焦点在于,牌照的发放权,究竟取决于电信主管部门信产部,还是广电主管部门广电总局。目前,电信拥有网络,而广电由于拥有对视频内容的审查权,所以顺理成章地取得了IPTV牌照的审批权。

  但韦乐平对IPTV“不局限于视频类”的解释,显然在暗示广电总局对牌照主管的不合时宜。“电信和广电对IPTV的争夺战,现在到了关键时期。”一位知情人士如此透露。

  易观国际发布的报告认为,目前,为了规避广电总局的牌照限制,电信和网通等运营商不得不通过和上海文广等牌照持有者合作,实现业务落地,曲线进入市场。但由于仅仅提供了网络资源,运营商无法在业务上争夺话语权,而对主导权的争夺,实际上集中在广电和电信对牌照发放权的争夺。

  广电不买账

  广电和电信的积怨,几乎从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开始。

  上世纪末,广电总局旗下的各地广电,纷纷在传统的有线电视业务之外,开始从事宽带接入等电信业务,以解决当时先进的有线电视网络,仅仅能够传播几十套电视节目的带宽浪费问题。

  但由于宽带为电信的传统业务,广电部门此举迅速引发了电信的怒气,当时的中国电信为此上诉国家有关部门。

  由此,当时的国家计委下发75号文件,明文禁止两大行业相互渗透,不允许电信部门经营广播电视业务,同时明确广电网络不得经营电信业务。此后,电信的宽带业务蒸蒸日上,而广电不得不退出了这一拥有巨大利润的未来市场。

  显然,在新的IPTV市场面前,广电绝对不会再次重蹈覆辙。

  记者了解到,在此前的“2005IPTV中国峰会”中,与会代表大多是电信系统厂商和家电企业,广电总局官员集体缺席此次会议。而在广电总局多次会议中,数字电视概念也取代电信力推的IPTV,成为广电系统力推的新业务。主管IPTV的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司长王效杰表示,由于IPTV技术尚未成熟,因此广电总局对IPTV的态度比较谨慎,这也成为牌照发放较慢的主要因素。

  利益之争

  对于电信公开向广电叫板,以争夺IPTV话语权的举动。业内人士认为,未来IPTV潜在的庞大市场,是引发电信和广电对主导权争夺的主要原因。

  据亚洲有线与卫星电视广播协会预计,2010年中国付费电视用户有望达到1.28亿。

  面对庞大的市场,加入这一轮争夺的除了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等电信运营商外,包括上海文广、央视和其他八大上市的广电运营企业,同时华为、中兴、UT斯达康、长虹、微软、盛大、英特尔、创维、海尔、TCL、海信、康佳等多家电信、广电、IT巨头均加入战团。

  易观国际公布的报告认为,中国宽带用户尽管已经连续5年高速增长,但由于我国包括笔记本在内的PC仅有6000万部,因此宽带用户势必将受到PC用户发展的制约,但相比广电超过3亿的电视用户和1亿有线电视用户,一旦获得IPTV经营资格,凭空增加数亿宽带用户的巨大诱惑显然让运营商无法拒绝。而对于广电来说,庞大的网民群体,显然也会使广电企业凭空多出另外一个收视群体,这也使广电同样不会放松对主导权的争夺。

  信产部电信研究院信息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表示,在中国的广电电信严格分离体制下,电信和广电发展IPTV时,势必面临最后如何合作的问题。

  对于“积怨”颇深的广电和电信双方,对IPTV的争夺,不如说是对利益的博弈,如果不能在利益上取得平衡点,电信和广电在IPTV上的矛盾就没有消停的时候。
常见问题
Q: 为什么电信运营商无法直接获得IPTV牌照?
A: 根据2005年广电总局发布的《实施细则》,IPTV牌照审批权归属于广电系统,电信运营商因不具备内容审查资质而被排除在牌照发放范围之外,只能通过与上海文广等持牌方合作的方式间接开展业务。
Q: 电信与广电争夺IPTV主导权的核心利益是什么?
A: 双方争夺的核心是潜在的巨大用户市场。电信看中广电超过3亿的电视用户可转化为宽带用户,广电则希望借助IPTV触达庞大网民群体,2010年中国付费电视用户预计达1.28亿,市场价值驱动双方互不相让。
Q: 国家计委75号文件对IPTV博弈产生了什么影响?
A: 该文件历史上禁止广电经营电信业务、电信经营广播电视业务,形成了行业壁垒。广电曾因此退出宽带市场,在IPTV时代坚决避免重蹈覆辙,成为其固守牌照审批权、抵制电信主导的历史心理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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