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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

2017-03-30 13:20:45 栏目:通讯专栏
核心导读
文章脉络/关键词: 行政事业性收费、检验检测收费取消、商标注册费降低、涉企收费清理、质检总局收费停征
内容摘要: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检验检测领域多项费用取消,商标注册费降低50%,为企业减负释放政策红利。
AI 深度解读
2017年3月,财政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标志着我国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重要举措落地。该政策于2017年4月1日正式实施,针对质检领域尤为突出: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费彻底取消,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及计量收费(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部分)同步停征,同时商标注册收费标准大幅下调50%。这一系列举措直接回应了企业反映强烈的"收费多、负担重"问题,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政策明确区分了强制检定与自愿委托检验的边界,禁止将非强制检定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有效防止了变相强制收费。从行业影响看,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服务等领域将迎来市场化转型契机,企业可节省合规成本并提升创新活力,而政府部门则需加快职能转变,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公共管理需求。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布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多项涉及检验检测,商标注册收费标准将降低50%。
     小编通过解读《通知》,有以下内容我们需要注意:
①在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中,质检部门的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费取消。
②在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中
质检部门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验费);计量收费(即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费。非强制检定收费不得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费)三项收费将停征。
     注意!根据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以上费用将全部取消或停征。
     如需了解《通知》原件详情,可以查询网页链接
http://szs.mof.gov.cn/bgtZaiXianFuWu_1_1_11/mlqd/201703/t20170323_2563261.html
常见问题
Q: 哪些检验检测相关收费从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
A: 根据通知,取消的收费包括质检部门的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费;停征的收费包括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不含自愿委托检验费),以及计量收费中的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费。非强制检定收费不得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也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费。
Q: 商标注册费用降低了多少,从何时开始执行?
A: 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自2017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这是本次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降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性成本。
Q: 企业如何查询该政策的官方原文?
A: 企业可通过财政部税政司网站查询《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原件,具体网址为:http://szs.mof.gov.cn/bgtZaiXianFuWu_1_1_11/mlqd/201703/t20170323_2563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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