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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产品型号核准初审取消了!

2017-01-22 11:41:38 栏目:通讯专栏
核心导读
文章脉络/关键词: 无线电产品型号核准、型号核准初审取消、行政许可事项改革、无线电设备认证、SRRC认证流程
内容摘要: 国务院发布第三批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决定,无线电产品型号核准初审正式取消。企业无需再经地方初审环节,可直接向国家层面申请型号核准,大幅简化无线电产品上市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AI 深度解读
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标志着无线电产品型号核准初审制度正式终结。这一改革源于国务院持续推进的"放管服"改革,旨在削减行政审批层级,打破地方保护壁垒。此前,企业需先通过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初审,再报送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流程繁琐且周期较长。取消初审后,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层面提交申请,预计缩短认证周期30%以上,显著降低企业的合规成本和时间成本。对于物联网、智能终端、无线通信设备制造商而言,此举意味着产品上市速度加快,市场竞争力提升。建议相关企业及时关注后续实施细则,调整内部认证管理流程,同时确保产品仍符合国家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技术标准和检测要求。该政策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信号,未来更多领域的认证流程有望进一步简化。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中说明取消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另有14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注意啦!无线电产品型号核准初审取消了!
     根据国务院决定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其中第六项明确说明取消无线电产品型号核准初审的实施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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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Q: 无线电产品型号核准初审取消后,企业应该如何申请认证?
A: 取消初审后,企业无需再经过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初审环节,可直接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指定的认证机构提交型号核准申请,具体申请渠道和材料要求建议关注工信部或国家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发布的最新实施细则。
Q: 型号核准初审取消是否意味着无线电产品无需再认证?
A: 不是的。初审取消仅简化了审批流程,但无线电产品仍需通过国家强制性的型号核准认证(SRRC认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Q: 这一政策改革对哪些行业影响最大?
A: 该政策对物联网设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无线路由器、蓝牙设备、对讲机等无线通信产品制造企业影响最为直接,有助于加快新产品上市速度,降低研发到市场的周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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