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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RoHS标准重大更新:2024年6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 26572-2011第1号修改单,新增DBP、DIBP、BBP、DEHP四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管控,限用物质从六项扩增至十项,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电子电气企业需提前应对合规挑战。
2024年6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24年第14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批准了109项国家标准和4项国家标准修改单。
其中,中国RoHS配套的标准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第1号修改单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纳入标准管控,GB/T 26572-2011限用物质增至十项。该要求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GB/T 26572-2011标准修改内容如下:
将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四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纳入标准的适用范围,对这些限用物质进行管控。
将原有的测试方法标准GB/T 26125-2011更新为GB/T 39560(所有部分)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按照GB/T 39560.701中的规定方法,将判定结果为“六价铬[Cr(VI)]阴性”作为符合性标准。
GB/T 26572-2011标准内容修改前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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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 |
旧版标准 |
1号修改单更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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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最大允许含量及其符合性判定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电气产品中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等限用物质的控制。 |
本文件规定了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最大允许含量及其符合性判定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电子电气产品中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等限用物质的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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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范性 引用文件 |
GB/T 26125-2011 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IEC 62321:2008 IDT) |
GB/T39560(所有部分)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和GB/T 39560.701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7-1部分:六价铬 比色法测定金属上无色和有色防腐镀层中的六价铬[Cr(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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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限用物质 含量要求 |
构成电子电气产品的各均质材料中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含量不得超过0.1%(质量分数),镉的含量不得超过0.01%(质量分数)。 |
构成电子电气产品的各均质材料中铅(Pb)、汞(Hg)、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的含量不应超过0.1%(质量分数),镉(Cd)的含量不应超过0.01%(质量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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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限用物质 含量测定方法 |
依照GB/T26125-2011中检测方法对各检测单元的限用物质含量进行测定。 |
产品拆分及拆分出各检测单元中的限用物质的测定按GB/T39560(所有部分)对应方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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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中脚注a |
六价铬按照GB/T 26125-2011附录B中测试方法不得检出。 |
六价铬[Cr(VI)]按照GB/T 39560.701中规定方法判定结果为“六价铬[Cr(VI)]阴性”。 |
修订后,中国RoHS限用物质含量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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