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提交新RoHS指令修订方案,拟在专业音响设备镉光敏电阻器及集成电路铅基陶瓷电容器两类应用中新增镉、铅使用豁免。两项豁免分别于2013年底和2016年中到期,旨在平衡技术替代可行性与环保健康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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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新RoHS指令将增加镉、铅的应用豁免

2012-11-29 09:50:36 栏目:化学动态
核心导读
文章脉络/关键词: RoHS指令、欧盟有害物质限制、镉铅豁免、电子电气设备环保法规、RoHS II指令2011/65/EU
内容摘要: 欧盟委员会提交新RoHS指令修订方案,拟在专业音响设备镉光敏电阻器及集成电路铅基陶瓷电容器两类应用中新增镉、铅使用豁免。两项豁免分别于2013年底和2016年中到期,旨在平衡技术替代可行性与环保健康风险管控。
AI 深度解读
欧盟RoHS指令(限制有害物质指令)自2002年首次实施以来,已成为全球电子制造业环保合规的重要基准。2011年修订版(RoHS II)将监管范围扩展至医疗设备等新产品类别,同时保留了铅、镉等六种核心有害物质的限制框架。本次豁免提案反映了欧盟法规制定的典型逻辑:当科学证据表明某类物质在特定应用中尚无成熟替代品,且禁用带来的环境健康风险可能超过收益时,可授予有时限的豁免。专业音响模拟光耦合器中的镉光敏电阻器、半导体电容器中的锆钛酸铅陶瓷,均属于技术替代瓶颈领域的典型案例。值得注意的是,豁免机制本身具有动态性——委员会持续资助替代技术研究,豁免期满前若技术突破即可提前终止豁免。对于电子制造商而言,需建立双重合规机制:既要跟踪附件III/IV的豁免清单更新,也要预判豁免到期后的供应链调整。中国出口企业尤需关注2013年1月指令全面生效的时间节点,以及MORLAB等检测机构提供的重金属检测服务,以规避技术性贸易壁垒风险。

    2012年10月10日,欧洲委员会向欧盟理事会提交关于新《限制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指令)附件III的修订方案,列出在电器及电子设备中使用镉及铅的若干豁免情况。

    于2011年7月1日出台的RoHS指令修订版(也称新RoHS指令或RoHS II指令),即第2011/65/EU号指令,前身是第2002/95/EC号指令。新指令除适用于初版指令涵盖的各类电器及电子设备外,还监管初版没有涵盖的产品,例如医疗仪器。

    RoHS指令初版禁止使用的物质,新指令继续加以限制。新指令仍然禁用6种有害物质,包括铅和镉。新指令附件II载有完整的禁制物质清单,包括每种物质的使用上限;附件III及IV则列出可获豁免限制的材料及零部件。

    生产商可以申请把某种物质纳入附件III或IV,令该种物质获得豁免,条件是该种物质假如获得豁免,并不会危害环境及健康,以及符合其他至少1种情况,例如科学或技术上仍然未能弃用该种物质或以其他物质代替,或是采用替代品对整体环境、健康及消费者安全造成的不良影响,很有可能超过对环保、健康及消费者带来的裨益。

    在关于镉的个案中,业界认为,在专业音响设备中使用的模拟光耦合器内的镉光敏电阻器,技术上仍未能以其他物品代替。因此委员会建议,在附件III中加入一项关于该类镉光敏电阻器的豁免,这项豁免将于2013年12月31日结束。关于无镉技术的研究现正进行,委员会表示在上述建议豁免结束前或会找到替代品,因此豁免应有限制。

    至于铅方面,业界认为,集成电路或半导体中的电容器内以锆钛酸铅(PZT)为基础的介电陶瓷材料所含的铅,技术上难以找到替代品。因此委员会建议豁免该物质的使用限制,而这项豁免将于2016年7月21日结束。

    其实,上述两项关于镉及铅的豁免已于2011年9月8日纳入RoHS指令初版的附件,因此这些建议豁免现已生效,不过为确保新旧指令的贯彻性及于未来实施豁免,必须明确地把该等豁免纳入RoHS指令修订版。因此,基于程序原因,委员会建议采纳两份授权法案,以便把豁免纳入RoHS指令修订版附件III。

    新RoHS指令第5条载有生产商向委员会提出豁免申请的程序,委员会可以批准、延续或撤销豁免。新指令附件V载有申请表范本,生产商填妥后应直接寄交委员会。

    将来假如发现其他经常应用于电器及电子设备的物质带来危害,新RoHS指令可以纳入更多限制。

    欧盟成员国须于2013年1月2日前把RoHS指令修订版的条文转置为国家法例。现行RoHS指令将于2013年1月3日被废除。

    上述镉、铅豁免建议的详情,参见以下网址:
    http://register.consilium.europa.eu/pdf/en/12/st14/st14904.en12.pdf
    及
    http://register.consilium.europa.eu/pdf/en/12/st14/st14902.en12.pdf
    RoHS指令修订版全文,参见以下网址:
    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1:174:0088:0110:en:PDF

    MORLAB配有先进设备和专业的检测队伍,可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电池中重金属含量的检测服务。

    如需更多资料,请发信到以下地址:Service@morlab.cn或致电:0755-36698555。

常见问题
Q: 企业如何申请RoHS指令下的有害物质使用豁免?
A: 生产商需依据新RoHS指令第5条规定,填写附件V提供的申请表范本,直接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请。申请获批需满足两项核心条件:一是该物质获得豁免不会危害环境及健康;二是符合至少一种法定情形,如科学或技术上仍无法弃用该物质,或采用替代品对整体环境、健康及消费者安全的不良影响可能超过其带来的环保收益。
Q: 本次镉、铅豁免的具体到期时间是什么?
A: 专业音响设备模拟光耦合器内镉光敏电阻器的豁免将于2013年12月31日结束;集成电路或半导体电容器中锆钛酸铅基介电陶瓷材料所含铅的豁免则于2016年7月21日到期。两项豁免均设有时限,委员会将在到期前评估替代技术进展,可能提前终止豁免。
Q: 新RoHS指令与旧版指令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A: 新RoHS指令(2011/65/EU,即RoHS II)于2011年7月1日出台,核心变化包括:监管范围扩展至旧版未涵盖的医疗仪器等产品;明确附件II为禁制物质清单、附件III及IV为豁免清单的结构;建立系统化的豁免申请、延续与撤销程序。欧盟成员国须于2013年1月2日前完成国内法转置,旧指令于2013年1月3日正式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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