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欧盟发布两项条例修订REACH法规附件I和XIII,涉及化学品安全评估流程及PBT/vPvB物质判定标准。新规分别于5月5日和3月19日生效,企业需在2012-2013年间完成注册更新,出口欧盟的化工企业须密切关注合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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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附件I和XIII获修订

2011-03-30 09:11:23 栏目:化学动态
核心导读
文章脉络/关键词: REACH法规修订、化学品安全评估、PBT物质标准、欧盟化学品注册、REACH附件I、REACH附件XIII
内容摘要: 2011年3月,欧盟发布两项条例修订REACH法规附件I和XIII,涉及化学品安全评估流程及PBT/vPvB物质判定标准。新规分别于5月5日和3月19日生效,企业需在2012-2013年间完成注册更新,出口欧盟的化工企业须密切关注合规时限。
AI 深度解读
此次REACH法规修订是欧盟化学品管理政策的重要调整。附件I的修订细化了化学安全评估的技术规范,涵盖危害评估步骤、人类健康因素等13个维度,旨在提升化学品安全报告的科学性和一致性。附件XIII则针对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PBT)及高持久高生物累积(vPvB)物质设定了更严格的判定标准,这对识别和管控高风险化学物质具有关键意义。从政策背景看,修订反映了欧盟对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的强化趋势,与《化学品可持续发展战略》一脉相承。对企业而言,需重点关注差异化过渡期:2011年5月5日前已注册企业最晚可于2012年11月30日更新安全报告,而PBT相关注册更新则需在2013年3月19日前完成。建议出口企业建立法规追踪机制,提前评估物质属性,必要时寻求专业检测机构支持,避免因合规滞后导致市场准入受阻。

    2011年3月16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OJ)上发布了委员会条例(EC)No 252/2011,修订REACH法规附件I,即“关于评估物质和准备化学品安全报告的一般规定”,修订的内容包括:0.6 化学安全评估的步骤;1.0.1 人类健康危害评估的目标;1.0.2 人类健康危害评估考虑的因素等13方面。该条例在从发布之日起第二十天成效。从2011年5月5日生效。但是针对2011年5月5日前提交注册的,其化学安全报告应最晚在2012年11月30日前更新,而条例(EC)No 1907/2006的第22(5)条不适用于此更新。此外,不应与委员会条例(EC)No 253/2011的第2和3条相抵触。

    同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OJ)上发布了委员会条例(EC)No 253/2011,对REACH法规附件XIII:“确认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物质及高持久性和高生物累积性物质的标准”进行了修订。依据REACH法规注册的且依照法规第22条进行更新的物质,应从3月19日起依据此条例提交注册和更新,并应从2013年3月19日起符合此条例。非依据此条例的基于REACH法规注册的物质,应该在不晚于2013年3月19日前依据此条例更新,REACH法规第22(5)条不适用于此更新。该条例在发布后第三日生效。

    详情可参考条例(EC)No 253/2011,及(EC)No 25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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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Q: REACH附件I和XIII的修订分别涉及哪些主要内容?
A: 附件I修订了化学安全评估的一般规定,包括评估步骤、人类健康危害评估的目标和考虑因素等13方面;附件XIII则修订了确认PBT(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物质及vPvB(高持久性和高生物累积性)物质的判定标准。
Q: 企业需要在什么时间前完成相关注册或更新?
A: 对于附件I,2011年5月5日前已提交注册的企业,其化学安全报告最晚需在2012年11月30日前更新;对于附件XIII,依据REACH注册的物质应从2011年3月19日起按新规提交,所有相关更新须不晚于2013年3月19日完成。
Q: 此次修订对中国出口企业有何影响?
A: 中国化工及下游产品出口企业须密切关注两项条例的合规要求,及时核查产品是否涉及PBT/vPvB属性,并在规定期限内更新注册资料,否则可能面临欧盟市场准入限制。建议企业借助专业检测机构完成物质评估和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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