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诺斯州通过SB 2860法案修订《铅毒害防预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对儿童产品含铅量实施更严格管控。总铅含量40-600ppm的儿童产品须强制标注警告声明,涵盖涂漆玩具、儿童珠宝及护理品等类别,电子产品内部豁免部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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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铅量限制要求趋于更加严厉

2009-08-26 11:32:36 栏目:化学动态
核心导读
文章脉络/关键词: 儿童产品含铅量限制、伊利诺斯州铅毒害防预法、SB 2860法案、铅含量检测标准、40ppm铅限值、儿童玩具安全法规
内容摘要: 伊利诺斯州通过SB 2860法案修订《铅毒害防预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对儿童产品含铅量实施更严格管控。总铅含量40-600ppm的儿童产品须强制标注警告声明,涵盖涂漆玩具、儿童珠宝及护理品等类别,电子产品内部豁免部件除外。
AI 深度解读
2008年12月,伊利诺斯州州长签署SB 2860法案,标志着美国州级层面儿童产品铅管控进入新阶段。该法案将《铅毒害防预法》的执法阈值从传统的600ppm大幅收紧至40ppm,仅对40-600ppm区间的产品给予过渡期缓冲,要求通过显眼的警告标签实现风险告知。这一政策动向反映了2007-2008年中美玩具召回危机后,美国各州加速填补联邦CPSC监管空白的趋势。对于出口企业而言,需重点关注三类受控产品:涂漆玩具、儿童珠宝及6岁以下婴幼儿护理用品,同时注意电子产品内部部件的豁免条款。建议制造商建立供应链溯源体系,将铅含量检测前置至原材料采购环节,并针对州际法规差异建立动态合规数据库,以应对美国各州可能跟进的连锁立法。

伊利诺斯州《铅毒害防预法》(LPPA) (410 ILCS 45/6):

    去年12月,伊利诺斯州州长签署通过了法案SB 2860,使其成为公共法095-1019。该法对《铅毒害防预法》和《禁止含汞产品法》进行了修改。

    从2010年1月1日起,禁止销售、为销售供货或转让任何部件总铅含量占总重量大于0.004% (40ppm),但少于0.06% (600ppm)或美国联邦、州法律法规设定的更低含铅量限值的儿童产品(参见备注),除非该产品带有警告声明,表明该产品中至少一个零部件铅含量超标。

警告声明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警告:含铅。如果吞咽或咀嚼可能危害健康。可能产生含铅灰尘。

关于警告声明的其它要求:

    放置在产品或包装的显著位置(如主显示板),使消费者在购买中查看商品时很容易看到;
不能被其它印刷内容遮挡; 清晰易读;并且与其它印刷内容在排印、版式和颜色上形成鲜明对比。

    警告声明需符合《联邦有害物质法》16 CFR 1500.121条款的要求。

豁免:
    LPPA不适用于以下消费电子产品中儿童接触不到的部件,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电脑、音像设备、计算器、无绳电话、游戏机、用于接入互动软件的带视屏的掌上设备及其相关外围设备。

备注:

    “涂有油漆的玩具”:设计或意图为12岁以下儿童在玩耍中使用的涂有油漆的玩具。
    “儿童珠宝”:为12岁以下儿童生产,及以该年龄段儿童为推销目标消费群的珠宝产品。
    “儿童护理品”:制造商设计或意图为辅助6岁以下儿童睡眠、放松或喂食,或有助促进其  吮吸或出牙的产品。

    MORLAB配有先进设备和专业的检测人员,可为客户提供专业的铅含量检测服务,欲了解更多详细信息,欢迎与我们联系。


    如需更多资料,请发信到以下地址:Service@morlab.cn或致电:0755-86130318。

 

常见问题
Q: 伊利诺斯州新法案对儿童产品的铅含量限值具体是多少?
A: 根据修订后的《铅毒害防预法》,自2010年1月1日起,禁止销售总铅含量超过0.004%(40ppm)的儿童产品。对于铅含量在40ppm至600ppm之间的产品,允许销售但必须附加法定警告声明。
Q: 哪些儿童产品类别需要遵守该法案的警告标签要求?
A: 主要包括三类:涂有油漆的玩具(12岁以下儿童使用)、儿童珠宝(针对12岁以下儿童设计或营销)、以及儿童护理品(辅助6岁以下儿童睡眠、放松、喂食或促进吮吸出牙的产品)。
Q: 警告声明需要满足哪些格式要求?
A: 警告声明必须放置在产品或包装显著位置(如主显示板),不能被遮挡,需清晰易读,并在排印、版式和颜色上与周围内容形成鲜明对比,同时符合《联邦有害物质法》16 CFR 1500.121条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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