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ECHA公布REACH法规首批14种高关注度物质清单,涉及氯化钴、DEHP、六溴环十二烷等化学品。我国家电、纺织、玩具等出口企业须履行供应链信息传递义务,45天内提交物质含量通报,未获授权禁止向欧盟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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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法规第一批14种高关注度物质清单出炉

2008-10-20 16:14:52 栏目:化学动态
核心导读
文章脉络/关键词: REACH法规、高关注度物质清单、SVHC检测、欧盟化学品管理署、出口企业合规
内容摘要: 欧盟ECHA公布REACH法规首批14种高关注度物质清单,涉及氯化钴、DEHP、六溴环十二烷等化学品。我国家电、纺织、玩具等出口企业须履行供应链信息传递义务,45天内提交物质含量通报,未获授权禁止向欧盟出口。
AI 深度解读
2008年10月,欧盟化学品管理署(ECHA)正式发布REACH法规框架下首批14种高关注度物质(SVHC),标志着全球化学品监管进入新阶段。该清单涵盖致癌、致突变及生殖毒性物质,如三氧化二砷、邻苯二甲酸酯类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直接影响我国制造业出口格局。从政策背景看,REACH法规自2007年生效以来,通过"无数据、无市场"原则重构了欧盟化学品贸易规则,此次清单发布将合规压力从化工上游延伸至家电、纺织、玩具等终端产品领域。对我国企业而言,需建立全供应链追溯体系,在45天通报期内完成物质筛查,否则面临市场准入禁令。行业层面,该政策倒逼出口企业升级检测能力,短期内增加合规成本,但长期推动产业向绿色制造转型。建议企业立即开展供应商审计、引入第三方检测认证,并关注ECHA每半年更新的候选清单动态。

    10月9日,欧盟化学品管理署(ECHA)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第一批14种高关注度物质清单。这意味着我国出口家电、纺织、服装、鞋业、玩具等下游产品的供应链信息传递的义务(是REACH法规对下游产品的一项强制要求)就开始履行了。怎样才能有效地控制和检测产品中高关注度物质的存在和含量,将会是我国下游产品企业面临的一个很头疼的问题。

    第一批14种高关注度物质依次为氯化钴、重铬酸钠、五氧化砷、三氧化二砷、酸式砷酸、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蒽、三丁基氧化锡、二甲苯麝香、六溴环十二烷(HBCDD)、C10-13氯代烃(短链氯化石蜡)及4,4-二氨基二苯甲烷。这些高关注物质被纳入REACH法规框架后,我国企业唯有获得欧委会的授权后方可制造或向欧盟出口,且必须在45天内提交相关物质含量的通报结果。

    此次欧盟化学品管理署公布的物质与早期16个候选物质清单的主要区别有:一是环十二烷没有列在最终高关注物质清单中;二是候选清单中的重铬酸钠二水合物增加了一个CAS,名称中去掉了“二水合物”(dihydrate),增加了EC号码234-190-3;三是候选清单中的六溴环十二烷(HBCDD)扩展了若干类似分子结构;四是候选清单中的三乙基砷酸酯由于仍存在争议,欧盟化学品管理署表示将于10月份晚些时候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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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Q: REACH法规中的高关注度物质清单对企业有什么具体要求?
A: 企业需在45天内向欧盟化学品管理署提交产品中高关注度物质的含量通报结果,若物质含量超过0.1%且年出口量超过1吨,必须履行信息传递义务。未获得欧委会授权的企业不得制造或向欧盟出口含这些物质的产品。
Q: 我国哪些出口行业受首批14种高关注度物质影响最大?
A: 家电、纺织、服装、鞋业、玩具等下游产品行业受影响最为直接,因为这些产品供应链中可能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阻燃剂六溴环十二烷、短链氯化石蜡等物质,企业需重点排查原材料和零部件来源。
Q: 企业如何有效控制和检测产品中的高关注度物质?
A: 企业应建立供应链信息追溯系统,要求上游供应商提供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SVHC筛查检测,并持续关注ECHA官网每半年更新的候选物质清单,及时调整采购和生产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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