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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CEN于2024年12月发布EN 71-18:2024和EN 71-19:2024两项玩具安全新标准,分别针对玩具材料中苯酚含量/迁移量及双酚A迁移量设定限值,进一步完善EN 71系列标准体系,强化儿童健康保护。出口欧盟玩具企业需关注合规要求。
欧盟拟大幅下调双酚A每日最大理论摄入量(TDI),从现行0.05mg/kg体重降至0.0005mg/kg体重,降幅达100倍。该提案基于最新毒理学研究,旨在加强食品接触材料安全监管,保护消费者尤其是婴幼儿健康。
台湾2013年9月起全面禁止婴幼儿奶瓶含双酚A(BPA),市面流通产品管制延至2014年3月。该物质被医学证实干扰内分泌、威胁儿童健康,企业需尽快改用PP等环保材料,加强出口检测以规避召回风险。
法国参议院通过法案,拟全面禁止含双酚A的食品接触包装材料。该禁令将分阶段实施,2013年起覆盖婴幼儿用品,2015年扩展至所有食品包装,并要求标注健康警告,标志着欧盟化学品监管迈出重要一步。
法国于2012年通过禁令全面取缔含双酚A的食品容器及家庭器具,原定2014年生效,后经参议院修订延至2015年7月实施。该法案涵盖食品包装、容器、医疗器具等,并要求标注警示信息,成为欧盟最严格的双酚A管控措施之一。
美国FDA承诺2012年3月前决定是否禁止食品饮料包装使用双酚A(BPA)。该裁决回应了环保组织2008年提起的诉讼,涉及婴儿奶瓶、食品罐等消费品中的工业化学品安全性争议,标志着美国食品包装材料监管的重要节点。
巴西ANVISA宣布自2012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含双酚A(BPA)的婴儿奶瓶生产、进口及销售,成为继中国之后又一实施该禁令的国家。双酚A作为内分泌干扰物,其潜在健康风险已引发全球监管关注。
卫生部发布公告,拟于2011年6月1日起禁止在婴幼儿食品容器中使用双酚A,9月1日起全面禁止销售含双酚A的婴儿奶瓶。此举源于双酚A作为内分泌干扰物的潜在健康风险,标志着我国婴幼儿用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接轨。
欧盟于2011年1月发布禁令,自3月起禁止制造商在婴儿奶瓶中添加双酚A(BPA),6月起全面禁止含BPA奶瓶进口。该指令由欧盟食物链和动物健康常务委员会投票通过,旨在保护婴幼儿健康,标志着欧盟在食品接触材料安全监管上的重要升级。
美国马萨诸塞州于2010年12月成为全美第八个禁止双酚A婴儿奶瓶的州,新规涵盖奶瓶、吸管杯等婴幼儿用品的生产、销售及回收。该禁令标志着BPA监管在地方层面的持续扩展,引发行业对化学品安全标准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