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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美国国会与威斯康星州相继出台双酚A限制法规。国会提案要求含BPA食品容器强制标注警告,威斯康星州则全面禁止3岁以下儿童用品含双酚A,标志着美国化学品监管进入新阶段,出口企业需密切关注合规要求。
美国加州SB 797双酚A禁令议案于2009年10月未获通过,该法案原计划2011年起禁止在3岁以下儿童食品容器中使用双酚A。法案未来12个月若仍无法通过将正式失效,引发业界对食品安全监管标准的持续关注。
2009年美国多层级推进双酚A(BPA)禁令,联邦国会提案禁止BPA食品容器,纽约萨福克县、伊利诺斯州、马里兰州相继立法限制婴幼儿用品中的BPA使用。该化学物质广泛用于塑料和食品罐内壁,具有内分泌干扰风险,出口企业需密切关注合规要求。
本文详细梳理了2008年前后全球主要国家及美国各州对邻苯二甲酸盐和双酚A的法规限制,涵盖欧盟、美国、日本、阿根廷、巴西等地区的限量标准与执行日期,为玩具及儿童护理品出口企业提供关键合规参考。
2008年4月,加拿大政府宣布禁止进口和销售含双酚A的聚碳酸酯塑料婴儿奶瓶,成为全球首个从政府层面限制双酚A的国家。该法令基于双酚A对婴幼儿神经行为及生殖系统的危害评估,预计当年秋季正式实施,标志着全球化学品安全监管的重要转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