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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打印机、传真机和数字电视接收器能效标识规则已实施

2012-03-29 09:06:37 栏目:能源能效

    2011年8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八批)、《打印机、传真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和《数字电视接收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打印机、传真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和《数字电视接收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 2012年1月1日起实施,2012年1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 2013年1月1日前加施能效标识。

    “中国能效标识”制度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 17号令)的规定,自 200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国能效标识制度对节能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能产品实行统一的能效标识,制定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产品能效标准、实施规则、能源效率标识式样和规格。在要求的产品或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并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 
    能效标识制度采用企业自我声明模式、能效信息备案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模式,由企业自己申报并承诺产品的节能水平和能效等级,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到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审核并备案,接受政府、社会、同行业、消费者等多方面的监督。
    目前,我国已发布了八批 26种产品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的产品目录及其实施规则,这些产品在中国进口或销售时必须贴上“中国能效标识”。

    摩尔实验室(MORLAB)拥有众多能效认可资质,并配置有先进的能源能效检测设备,可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能效测试解决方案和高效的各国能效认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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