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Q: 中国RoHS与欧盟RoHS有什么区别?
A: 中国RoHS采用目录管理制度,仅对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强制要求符合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目前首批目录包含12类产品;而欧盟RoHS指令覆盖几乎所有电子电气设备。此外,中国RoHS设有合格评定制度和明确的应用例外清单,企业可通过自我声明或第三方认证方式证明合规。
Q: 哪些产品需要符合首批达标管理目录要求?
A: 首批纳入目录的12类产品包括:电冰箱、空气调节器、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持机和电话单机。这些产品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含量必须符合相关限量标准。
Q: 企业如何查询有害物质应用例外情况?
A: 企业可通过工信部官网(http://xxgk.miit.gov.cn)查阅《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附件,该清单明确了39类特定用途中铅、镉、汞、六价铬四种有害物质的应用例外情形,列入例外清单的产品可暂不按限量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