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信部发布首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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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信部发布“中国RoHS”第一批达标管理目录

2018-03-22 17:13:00 栏目:化学动态
核心导读
文章脉络/关键词: 中国RoHS、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达标管理目录、RoHS认证、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内容摘要: 国家工信部发布首批
AI 深度解读
中国RoHS制度源于2016年《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此次首批目录的发布标志着该政策从框架性法规进入实质性执行阶段。与欧盟RoHS指令相比,中国版采用
       2018 年 3 月 1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并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后(即 2019 年 3 月 15 日)施行。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的发布,是为了贯彻落实《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做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替代与减量化。《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公布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规定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电器电子产品应当符合有害物质限制使用限量要求。
       对于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含量应该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限量要求等相关标准,同时这些产品被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管理范围。而列入《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的可暂不按本要求执行。
       首批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电器电子产品包括以下 12 类,具体产品范围、定义及适用范围说明见官网链接的附件。
电冰箱
空气调节器
洗衣机
电热水器
打印机
复印机
传真机
电视机
监视器
微型计算机
移动通信手持机
电话单机
 
     《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则对纳入《达标管理目录》产品的 39 类特定用途中铅、镉、汞以及六价铬这四种有害物质明确了应用例外,具体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情况见官网链接的附件。
 
官网链接为:
http://xxgk.miit.gov.cn/gdnps/wjfbContent.jsp?id=6086973
 

常见问题
Q: 中国RoHS与欧盟RoHS有什么区别?
A: 中国RoHS采用目录管理制度,仅对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强制要求符合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目前首批目录包含12类产品;而欧盟RoHS指令覆盖几乎所有电子电气设备。此外,中国RoHS设有合格评定制度和明确的应用例外清单,企业可通过自我声明或第三方认证方式证明合规。
Q: 哪些产品需要符合首批达标管理目录要求?
A: 首批纳入目录的12类产品包括:电冰箱、空气调节器、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持机和电话单机。这些产品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含量必须符合相关限量标准。
Q: 企业如何查询有害物质应用例外情况?
A: 企业可通过工信部官网(http://xxgk.miit.gov.cn)查阅《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附件,该清单明确了39类特定用途中铅、镉、汞、六价铬四种有害物质的应用例外情形,列入例外清单的产品可暂不按限量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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