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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检总局发布强制性标准《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

2008-08-18 10:20:29 栏目:化学动态

    聚氯乙烯人造革主要应用于汽车内饰、建筑装潢、软家具、服装、医药器械、家电装饰等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为限制其有害物质含量,改善生活环境,保护人身健康,中国质检总局于2008年3月24日发布了标准GB21550-2008《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并规定本标准实施之日起6个月后,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本标准的产品,该标准将于2009年3月1日开始实施。

有害物质

限量

氯乙烯单体限量

5mg/kg

可溶性重金属限量

铅≤90 mg/kg 

 镉≤75 mg/kg

其他挥发物限量

20g/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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